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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教育司举办的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07 点击数:38
校属各二级学院、各实验室、相关职能部门:
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举办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的通知》)要求,2023年11月13日至17日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https://huiyi.enetedu.com/syaq2023)以在线直播的方式进行培训,全体参训人员须于11月10日18:00前自行登录平台完成报名注册。参训人员于11月17日前完成培训并通过在线测试后,可获得培训班学时证明。
按通知要求,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校领导、职能处室负责人、二级院系分管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室技术人员和参与实验教学的一线教师均要参加。请各学院于11月17日下班前汇总参训人员情况(格式见附件1),盖章后交资产管理处,再由资产管理处将全校汇总后报至省教育厅高教处。
资产管理处
2023年11月6日
- 附件【教学实验室安全培训人员表.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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