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实验室:
为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申购领取流程。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危险化学品的申购领用严格按照危化品申领流程执行。现就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种类、使用和管理等具体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对涉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堵塞漏洞,排除隐患,确保安全,并要有针对性地建立事故应急预案。
二、各实验室严格实行按需购买、总量控制的原则进行购买,请勿超量购买。不得向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严禁私自购买,保证购买程序合规。
三、各单位、各实验室应对各类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和存量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使各类危险化学品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建立从申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记录,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四、各实验室不得私自从外单位获取危险化学品,也不得给外单位或个人提供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内规范收集化学废弃物,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定期交由资产管理处统一存储在废弃物暂存柜,委托有相关处置资质的专业厂家集中处置。
如在填写申购相关材料存在问题、日常管理过程中有相关意见与建议,请与资产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19-8891129。
附件1:湖北医药学院危险化学品申购流程(易制毒、易制爆、非管制类危险化学品)
附件2:湖北医药学院危险化学品申购流程(精神、麻醉药品)
资产管理处 教务处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4年5月17日